-公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信任僵局如何破?提存公证有办法

时间:2024-05-14 14:42:00  来源:长沙市公证协会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提存公证案例

 A欲全款购买开发商B的六个商铺,购房款因金额过大,A担心将购房款直接转进B的账户存在风险,而B也对将商铺先行过户至客户A名下后,购房款是否能及时收回存在顾虑,故而来到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咨询。

 麓山公证处公证员在了解了双方的需求后,告知双方办理提存公证可以解决此问题,并将办理提存公证所需的材料一次性告知了B。

 之后,A与B一同来到麓山公证处提交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双方协议,在申请之日A将所有购房款提存至麓山公证处的提存账户后,双方指定日期前共同配合完成将商铺产权转移过户至A名下的相关手续。

待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到A名下后,经公证员核实无误,B凭公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到公证处向承办公证员办理领取该提存款及利息的划转手续。

办理提存公证解决了A的顾虑,使其能在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后顺利拿到不动产权证书,B也能在履行了协议约定后按时收到购房款,提存公证促使了交易的顺利完成。

提存公证小知识

1哪些情形可以办理提存公证?

《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从而消灭债务,并将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公证规则》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一)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二)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当事人申办前款所列提存公证,必须列明提存物给付条件,公证处应按提存人所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物。

2可以提存的标的物

1.货币;

2.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

3.贵重物品;

4.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5.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3为什么要申请提存公证

随着市场交易的多元化及复杂化发展,信用危机随即产生,由于信用机制的缺乏,往往导致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展开。此时,以公证机构作为“信用中介”,通过担保提存公证来弥补交易双方信用的缺乏能得到交易双方的普遍认可。

 担保提存公证可以在很多领域中得到大量应用,尤其在市场交易中,如货物买卖、房产买卖等等。

 此外,未成年人抚养费提存、被监护人财产提存、财产买卖转让等都可申请提存公证。譬如遗产管理人为保护继承人利益,可申请将管理的财产进行提存公证;未成年人因父母意外去世而获得赔偿款的情形中,为保护被监护人利益,亲属可申请将监护款项进行提存公证等。

 为预防、避免纠纷,提存公证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制度的职能优势,预防纠纷,保障交易安全。

 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处于中立客观的地位,更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淡化交易行为中的对立情绪,促使交易顺利进行;

 公证员能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交易中存在的问题,避免交易风险,为交易行为的顺利完成保驾护航;

 经公证参与的交易行为,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可能,节约了当事人和法院的成本,经济高效,有利于市场的规范、稳定发展。

4提存公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f696-hxvzhtf2681966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新疆伊宁市白杨公证处来律政公证处交流座谈

-公证-小委托大权力 —— 办理委托公证风险提示

-涉外法律-泉城法治论坛在济南举办,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

-涉外法律-“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特别报道之五|深化交流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

-涉外法律-威海市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 助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涉外法律-共谋涉外法治建设新篇章!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领导到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研

-涉外法律-中国拟修改海商法 完善涉外关系法律适用

-涉外法律-中山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公证-华商龙岗与龙岗公证处共襄业务交流座谈会,携手深化法律服务合作!

-公证-川渝两地公证协会联合举办金融公证发展交流研讨会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

-公证-【司法快讯】抖音侵权损名誉,公证...

-公证-抖音平台的侵权行为怎么办?证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