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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视剧《我的阿勒泰》爆火。该剧讲述了在新疆阿勒泰开小卖部的汉族少女李文秀一家与当地哈萨克族牧民相处的故事。如诗如画的美景和质朴有趣的剧情,让网友直呼这是“大美新疆宣传片”“想去阿勒泰的欲望达到巅峰”。但在向往诗和远方的同时,剧中隐藏的法律知识点也不应该忽视。
托肯的丈夫木拉提在李文秀家的小卖部赊账买酒喝,在回家路上醉酒冻死在公路边,欠下2000多元的购物债。李文秀上门讨债时,亲戚们都认为托肯应该帮丈夫还债。托肯推脱说劝不住酗酒的丈夫,且早就想跟丈夫离婚,自己没钱还债。
托肯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
民法典时代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应不应该偿还?
公证说法
1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剧中,木拉提因为酗酒欠的债,显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托肯没有帮丈夫偿还的义务,可以合法拒绝“夫债妻偿”。
2公证夫妻债务一方偿还,是否可以?
夫妻之间的债务可以通过公证由一方承担。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明确的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并且第三方(债权人)知道这一约定,那么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可以以该方所有的财产进行清偿。对于这一法律安排详细说明如下:
(1)夫妻双方必须对婚内财产有明确约定且应当以书面形式,最好经过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以证明其有效性和双方真实意愿,有效防范离婚诉讼前或离婚诉讼中配偶一方虚构债务来获得更多利益。
(2)对于债务的承担,只有在第三方(债权人)知道夫妻间的财产分割约定时,才能以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进行偿还。
(3)对于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家电、装修房屋等,通常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不受个人债务约定的影响。
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若希望建立此类债务承担的约定,应确保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和执行力,并在与债权人交易时充分披露此类约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 协议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存折等);
4.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文本(当事人提供的协议文本内容有不完备、表达不准确的,承办公证员有权要求当事人补正或修改);
5. 经公证员审核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来源:根据电视剧《我的阿勒泰》剧情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