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提存”为你的售房款保驾护航

时间:2024-08-30 17:17:59  来源:南京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南京公证处接待了市民王女士。王女士表示自己的一套房产是自己与继子共同所有,此套房产原是丈夫的名字,因为前年丈夫意外去世了,所以丈夫名下的财产就由自己和继子共同继承,现在双方决定出售此套房产。虽然选择了资金监管的方式进行交易,但监管账户的钱最后打给哪一方犯了难,因为毕竟房款打给任何一方,另一方都不放心,王女士为了这个事情烦扰了许久。王女士通过多方咨询,了解到南京公证处的公证提存业务,进而希望通过公证提存的方式,解决此次的信任危机,双方都同意先把资金监管的房款汇到公证处的指定提存账户里,然后由公证处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提存协议,将房款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比例分别汇入各自的账户。王女士与继子签署了公证提存协议,最后双方皆大欢喜的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款。王女士对南京公证处这种贴心的公证业务表示赞许。

01问:什么是提存公证?答:提存公证是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机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02问:资金汇入南京公证处的账户,是否安全?

答: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设立提存账户具有法律依据,且独立于单位基本帐号,资金汇入南京公证处的提存账户是绝对安全的。

03问:是否可以约定汇款的条件?答:各方当事人可以在公证提存协议中约定汇款的条件,等条件成就时,南京公证处根据协议的内容,及时完成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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