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聋哑人士能办理公证吗

时间:2024-09-06 16:05:10  来源:草船国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案例

近日,王先生前来公证处咨询称,其配偶死亡后遗留下一套房屋,现需要办理继承手续;但有一个继承人系聋哑人士,无法听到别人说话及说出自己的意思,但可以通过书写表达。王先生想了解,聋哑人士能否办理公证?是否可以放弃继承遗产?

▍公证员普法

《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按照上述公证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亲自办理公证,应由其监护人进行代办。聋哑人士能否办理公证,关键是该聋哑人士是否具有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继承人为聋哑人士,仅是无法通过声音语音进行交流及表达其真实意思表示,但仍然可以通过其书写文字来与公证人员进行交流及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应将该继承人认定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聋哑人士可以自行办理公证手续。

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聋哑人士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民事法律行为。放弃继承权属于权利的抛弃,该放弃继承的行为不得附加条件,且放弃继承行为一旦作出,就难以翻悔。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对于继承的规定,继承人有权选择是否继承,但如果因其放弃继承权,从而导致自身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那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是无效的。

2019040359695585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公证赋能金融纠纷化解——汉唐公证处与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

-公证-服务融入网格 公证守护民心——玄武公证处参加社区政法网格员联席会议

-公证-保全证据公证为工程建设纠纷按下“暂停键” 助力企业锁定风险、保障工期、维护公平

-公证-公证服务纾困解难 优化营商彰显担当——天水市公证处成功解决了一家企业变更登记难题

-公证-外籍华人跨国卖房不用愁!委托公证让房产处置更安心

-公证-提质增效谱新篇 专业精进促发展丨温州市公证行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成功举办

-公证-破解行政文书“送达难题”!天涯区携手凤凰公证处打造集约化送达平台

-公证-华东政法学子走进张江公证处:一场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

-公证-2025年全市公证人员业务培训班顺利举办

-公证-济南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济南市齐鲁公证处成功举办“聚焦带押带封过户”主题法律服务交流活动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