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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4月,周某受表妹黄某家属所托,前往丽水莲城公证处向公证员雷番婷咨询继承公证手续事宜。据闻,黄某于不久前离世,国内遗留下一套不动产。黄某的丈夫叶某及其子女现居国外。叶某与黄某并非原配夫妻,黄某有婚史但未生育子女,叶某有一段婚史且生育儿子一个,两人婚后又生育一子一女,现一家五口定居于意大利且三个子女均未成年。黄某于年初回国治病,不幸去世。叶某回国处理后事时,仅办理了黄某母亲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如今,叶某准备再度回国办理继承公证,但该不动产尚有贷款未结清,叶某因孩子无人照料不能长期待在国内处理继承事务,遂委托周某到公证处寻求帮助,如何尽快处理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公证要点】
经公证员与叶某进行微信沟通了解后,发现该案件存在以下三个难点:一是案件复杂,黄某有两段婚姻,且长期在国外定居,对其家庭情况了解的人较少,增加了调查核实难度;二是涉及未成年人,因三子女均未成年无法放弃,需要共同继承上述不动产;三是尚有贷款未结清,贷款未结清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而叶某又不能长期待在国内。针对这种情况,公证员给予了以下办理方案:
1、“线下走访+线上核实”破解调查核实难题。叶某来到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于时间紧迫,叶某无法提供完整的办证材料,公证员通过主动核查与当事人承诺相结合的方式容缺受理了该案,使得叶某回国能够第一时间办理继承公证。同时,因黄某的老家在外市且熟悉黄某家庭情况的邻居、朋友等均在国外,而叶某常年住在国外,户籍所在的村村干部不了解家庭情况,核查遇到了困境。公证员采取了视频连线核查与大数据户口登记信息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补齐完整证据链,使得叶某的继承公证能够顺利办理完毕。
2、“共同继承+委托代办”化解办证时长问题。在叶某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同时公证员还为叶某办理了委托公证并出具了委托公证书。6月底,叶某的抵押贷款结清,公证处工作人员叶洪军作为受托人代理叶某办理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7月,叶洪军代理叶某向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提出继承转移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提供叶某的丧偶后未再婚声明,丽水市莲城公证处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并解释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黄某死亡时继承已发生,此时叶某当然为丧偶单身而继承后所得为其个人财产。7月12日,叶洪军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到了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把它邮寄到了叶某指定的保管地。
典型意义
丽水作为闻名遐迩的全国重点侨乡市之一,现有 42 万名华侨,星罗棋布于 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鉴于大部分华侨公务繁忙,其回国探亲的时间极为仓促,在面临诸如买卖房产、转移登记等事务时,便会陷入左支右绌的困境之中,需在国内与国外之间来回奔波,劳师动众,费时费力。针对华侨所面临的这些棘手难题,丽水市莲城公证处于2024年推出了“委托代办”服务模式,即推行华侨在办理委托公证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公证+代办”是丽水市莲城公证处积极响应并落实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部署要求推出的新举措,也是公证服务的延伸,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在办证过程中所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