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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政府为了解决城区居民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根据乌兰察布市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建住字【2023】5号)及鸟兰察布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 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丰镇市人民政府拟对丰镇市城区所涉及的危房进行改造,鉴于以上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也为了更好的保证符合条件的住户能享受到国家的利民政策,丰镇市公证处受丰镇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配合市住房保障中心及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按标准进行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丰镇市公证处亲力亲为、下街入户,核查补助对象条件和初判房屋危险等级是否满足改造的要求。
丰镇市公证处配合我市住房保障中心先后对丰镇市四个街道办事处(工业区、旧城区、新城区、北城区)辖区内常住户住房进行危房摸底排查。在协助摸底排查中,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对咨询的社区居民耐心地解答疑问,并对住户提供的房屋相关材料进行拍照备案、登记,经户主签字确认其所要改造房屋的情况,后续对上述住户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并确认被改造房屋的所有权人,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也保证了公证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证据效力。
城市危房改造是政府部门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丰镇市公证处立足工作实际,切实谋惠民之策、行便民之举、解民生之忧,公证参与解决城区危房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是公证机构“公证为民”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通过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民生、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