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为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射洪市公证处积极探索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公证提存监管新模式以“检察+公证”的方式全方位保障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救得其所”,为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探索了新路径。
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特殊人群,其司法救助金被挪用、占用甚至滥用的问题,射洪市司法局联合射洪市检察院会签《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建立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确定射洪市公证处作为代管平台参与司法救助金提存、保管、发放、使用全过程,射洪市公证处依据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司法救助金发放计划,确保司法救助金稳妥发放,全方位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司法救助金制度,作为一种司法救济举措,是国家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的体现。公证是一份责任,一份嘱托,更是一种温度。公证服务携手司法救助,通过公证提存方式发放司法救助金,能够充分发挥救助金的救助作用,确保救助金实现专款专用,保障特殊人群的权益,让司法更有温度、执行更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