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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女士来到市公证处,手里挥舞着一本崭新的不动产权证,喜滋滋的告诉公证员“我的不动产权证到手了”。
就在两个月前,罗女士看中了市南城新区某楼盘的一处房产,仔细询问才得知该房产是“工抵房”,是开发商抵偿给某建筑公司老板宋先生的。罗女士深知购买“工抵房”有一定的风险,但价格实在是太优惠,还是非常想买,为了保障交易安全,于是要求和宋先生一起去公证处对房产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双方,“工抵房”就是“工程抵款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由于无力支付工程款,于是将已经完成建设的房屋用于抵偿工程款。“工抵房”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方债权债务,房产最终能否顺利过户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即使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也仍然规避不了风险
“我担心付款后房屋不能过户到我名下,我肯定不能贸然付款”,罗女士焦急地说。旁边的宋先生也急了,“万一房屋过户到你名下了,你不付款怎么办?”公证员建议罗女士与宋先生签署提存协议,由罗女士将120万元房款提存至市公证处专用账户,约定只要上述房产在三个月内变更登记至罗女士名下,公证处即无条件将上述房款支付给宋先生,三个月内如果不能过户,双方就终止交易,公证处就将120万元“原路返回”至罗女士账户。
听完公证员关于提存公证的介绍,罗女士与宋先生均表示赞同,认为这是一种对双方都很负责任的做法。
这不,罗女士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就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别提多高兴了。市公证处经查询核实后,确认上述房产已登记至罗女士名下,于是联系远在上海的宋先生,将120万元房款转账至宋先生账户,宋先生直呼“提存公证有保障,值得信任”。
至此,双方皆大欢喜。
近年来,市公证处充分发挥提存公证职能,不断扩大提存公证应用场景,累计提存金额近60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交易的公平和诚信,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