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诉讼公证高效对接 家事纠纷妥善解决

时间:2024-11-19 11:00:40  来源:涟水法院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罗某与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孕育一个女孩,后双方在赵某二次怀孕期间协议离婚。因离婚时儿子并未出生,双方在离婚协议上便只约定了大女儿的抚养权。现为儿子的抚养问题,罗某与赵某闹到法院。

我院导诉人员在指导填写材料时,发现该案属于公证受理范围,立即将案件分流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
诉讼公证高效对接 家事纠纷妥善解决

2024年9月,涟水法院与县公证处在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共同设立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县公证处安排公证员在此值班,并对可公证的范围进行了公示。

值班公证员发挥法律知识和经验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和的方式来解决。在调解员和公证员的劝解下,双方就小孩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进行了公证,值班公证员当场为二人办理了公证,出具公证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本案通过运用“公证+调解”多元解纷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公证“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合力优势,实现家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讼与公证对接,具有快速化解纠纷、预防风险、快速执行等优势,让群众解决纠纷选择更多、成本更低、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