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在日常工作中,公证人员经常接到这样的租房咨询:租客未按期支付租金,还玩起了失踪,又或者是租房合同到期,租客迟迟不腾房。遇到这些情况,房东真是欲哭无泪,既要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恨不得自己直接撬门进去收回自己房子
不过对法律常识稍微了解一点的都知道,尽管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即使租客未交租金,房东也不能直接撬门收回房屋。不然,万一租客反咬一口丢失贵重物品要求索赔,到时有理也说不清。
一个解决途径是通过诉讼解决。但一般前来咨询公证员的房东也都不想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一是需要经过立案、审判、执行等多个诉讼阶段,二是如果租客没有履行能力,对于房东来说,损失会更大。
因此,有当事人来咨询公证员:听说去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就可以单方面收回房屋,还不用打官司?
公证小课堂
公证员告诉大家,是的,的确可以通过公证来达到以上目的。但是房东需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01 签订合同时办理公证
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并在公证处办理租赁合同公证
租赁合同应包含下列条款
1
明确“承租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 ”;
2
明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拖欠租金时限、租期届满时不腾退房屋等;
3
明确出租人单方收回房屋前应履行的催告义务,用以催告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收回出租房屋的条件、房屋中存放物品的处理办法。
可能很多人都会疑惑,双方直接将上述内容写进合同中不就可以了吗?为何要办公证呢?
原因在于,房东如果已经到了想要单方面收回出租房屋时,基本和租客已经到了无法协商沟通或者无法联系的程度。此时租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就成为了能否办理单方收回出租房屋现场保全证据公证的关键。而经过公证的证据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故经过公证的租赁合同内容可以直接认定,无需与租客进行确认。
02
违约后履行催告义务
一旦发生承租人违约导致解除合同、可收回房屋的情形,房东应及时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邮寄送达公证。
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房东以邮寄的形式,向租客发出解除合同以及限期腾房的通知,告知租客合同解除,请租客在到期日或者到期后几日内收拾好个人物品按期搬离,并约定好具体时间交接房屋,否则将强制收回房屋。
邮寄送达公证可以为申请人提供真实有力的证据,帮助其日后在与对方的纠纷中取得主动权。如此一来,房东就可以为履行合同中的催告义务留下强有力的证据。
03
收房保全证据公证
在催告后,限期内租客仍然不腾房,房东就可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收回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对房屋中租客的物品进行清点、拍照、登记、封存,封存后的物品交由出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公证人员对整个过程录音录像。
保全证据公证既能证明租客确实没有在承租房屋内经营、居住,也不怕租客回来后发生扯皮问题时房东没有证据,从而降低侵权风险。
公证员有话说
房屋租赁中经常会发生承租人违约的情形,因办理单方收回房屋证据保全公证的特殊要求,为了更好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公证员建议,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并明确载明承租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助出租人依法及时收回出租房屋,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