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一对夫妇到三水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公证,证明自己仍活着,因为他们的女儿在我国台湾省申请赡养老人补助金需要提供两位老人仍健在的证明。经了解,两位老人是外省户籍,为照顾孙子而在三水生活,并办理了居住证。
根据上述信息,两位老人需要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是生存公证。
生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我国境内存活这一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属实的活动。
生存公证书一般用于领取养老金、赡养补助或为居住在国外/境外的亲属申请税收减免等事务。
生存公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生存公证,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资料。
(小编提醒:如需办理,欢迎咨询,公证人员会根据你的情况提供具体的办证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