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时间:2025-02-13 17:13:38  来源:四川公证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案情简述

刘大爷生前租住在公租房,不久前刘大爷去世,刘大爷的儿子因没有房屋居住,希望能将父亲的这套公租房承继下来继续居住。于是找到公证员看看通过公证能不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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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办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

公证员告知当事人:公房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处分权。公房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但是鉴于当事人的自身条件及其需求,公证员建议其办理续租的更名公证,并详细告知其相关规定:

公租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更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与承租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下列顺序申请:1、第一顺序:配偶;2、第二顺序:子女、父母;3、第三顺序: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亲属。

原则上有前一顺序申请人的,由前一顺序申请人作为申请主体。没有前一顺序申请人的或前一顺序申请人书面放弃的,由下一顺序申请人作为申请主体。同一顺序存在两个及以上申请人的,协商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主体。同一顺序多个申请人未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暂不更名。

公证员建议承租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共同到本处发表声明,共同协商一致确认由谁继续承租上述房屋。最后,当事人拿到声明书公证书后到房管局顺利将公租房的承租人变更到了自己名下,公证从根本上为其解决了困扰的难题。

专业提示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承租人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原承租人的遗产来继承。

但是,在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与承租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近亲属(在符合承租公租房的前提下),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所以,经过与房管局的沟通,在确定了相关人员后,公证处只需要为他们办理声明公证确定变更谁为最后的承租人后,他们就可以继承承租上述房屋了。虽然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但是他的相关人员是可以通过变更承租人的方式继续承租公租房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

法律法规依据

l、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承租人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

2、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租房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共有财产,承租人在租住期间只享有房子的租住权,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公租房是不能继承给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