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有人未经授权在电商平台使用我方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危害消费者利益,更可能因假货质量问题导致品
有人未经授权在电商平台使用我方商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仅危害消费者利益,更可能因假货质量问题导致品牌商誉受损。面对此类侵权行为,如何高效固定证据?
公证机构提供的网络购物保全证据公证是维权利器,可助力企业筑牢证据链,打击侵权行为。
一、什么是网络购物保全
证据公证?
该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如商标权利人)的申请,对线上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全流程进行证据固定。
1
1.线上购物:申请人通过公证处设备,对电商平台比如微店、拼多多、淘宝上的商品页面、宣传文案、用户评论、支付记录等电子数据进行截屏,并购买涉嫌侵权商品,公证处全程录像。
2
2.物流信息保全:签收所购物品,记录快递单号、签收过程,确保物流信息与订单一一对应。
3
3.实物证据封存:在公证员监督下拆封快递,对商品外观、防伪标识等细节拍照,使用公证处专用封条密封物品。
此类公证将电子数据(网页截图、录屏)、视听资料(拆封摄像)及物证(封存商品)有机结合,形成完整证据链,最大程度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为什么要选择办理公证?
01
证据效力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经公证的证据可直接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除非对方能提供足以推翻公证的相反证据。实践中,法院对公证保全的网购证据采信远高于自行取证。
以公证书作为证据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的法定证据形式之电子证据、视听资料和物证。公证员对网上店铺展现的相关内容、购物内容、支付方式、支付凭证及确认收货的截屏及录像属于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而公证处对商家寄来货物进行验收、封存形成的贴带封条货物,就是物证。
02
防止证据灭失
——应对网络数据瞬时性风险
网络店铺可随时下架商品、删除链接,微信聊天记录可能因手机故障丢失,直播视频通常一定天数后自动清除。公证机构通过实时录屏录像,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后第一时间固化证据。公证处分三阶段保全侵权商品页面及实物,避免了商家转移侵权商品的风险。
03
公证取证方案的可行性强
证据链闭合性高
公证员会根据申请人的需求,设计可行的公证方案,避免自行取证时遗漏关键环节。公证取证有如下优势:
身份隐蔽性: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下单,避免侵权方警觉后删除商品链接;
过程连贯性:确保订单号、支付凭证、物流单号完全对应,杜绝证据脱节;
技术规范性:公证处进行设备清洁(如恢复出厂设置的手机)操作,排除篡改嫌疑。
公证处不仅能够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且可以有效地防止证据灭失,为人民法院及时解决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让维权不再困难。
公证保全不仅是法律维权的“证据保险”,更是企业品牌保护的常态化策略。建议商标权利人建立定期侵权监测机制,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公证程序,以最小成本实现维权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