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某公司准备向意向合作单位提供其运营的公众号文章的后台数据,以反映其公众号文章的观注度,并想通过公证来证明数据的真实性,提升法律保障力和证据效力,使得意向合作单位更加信赖该公司,最终促成合作。
#公证过程 #
申请人向公证处申请对授权代理人查看其公司相关公众号中相关内容的过程及行为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与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进行沟通并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办理公证的要求,决定受理申请人的上述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及公证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查看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的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并将查看过程中的截图及拍摄的视频作为公证书附件,为申请人固定了证据。
专业提示
因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查看申请人的公众号中相关文章及阅读量等信息,可以反映其文章的观注度,这些数据可以成为其洽谈合作时向意向合作单位展示的证明。
这种方式是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式下的一种突破,突破了人们对于取证仅用于纠纷处理的固有模式的认知。取证不仅能用于纠纷处理,还能证明自身的价值。在网络大力发展的今天,观注度、粉丝数等也成为了相关企业及个人商业价值的一种体现。
公证处真实记录其查看数据的过程,也为民商事当事人固定数据、证明其价值提供了新方式,也为公证助力新形式下的民商事服务提供了新的思路及意义,值得借鉴与推广。
办理此类保全证据公证,需要提供如下公证材料:
1、单位相关证照;
2、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有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四条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二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取得证据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