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屋交易的现象是很普遍的,房屋交易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到场并签订相应的合同,但是有些时候一方并不能亲自到场,只能委托他人办理,这就需要签订委托书,那么同时委托书也是可以公证的。
近日,胡先生与妻子来到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业务,公证员经询问得知,17年胡先生与妻子出钱买了一套住宅,并落户在父母名下。因父亲近年身体原因,父母想将该套房屋过户给自己,但是胡先生父亲身体不适合远行,不能亲自前往不动产中心办理相关事宜,所以想来公证处找到解决办法。
公证员了解后告知胡先生应该申请办理委托公证,这样父亲、母亲就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办理有关售房手续。并且公证员告知胡先生公证处可以为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办证服务,请老人家放心。同时公证员告知了胡先生办理委托卖房需要的相关材料,接着公证员审核了胡先生父亲、母亲的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状况及房产的权属。确认房产是其夫妻共有财产,无其他共有人,且房产产权清晰,无查封无抵押状态,并通过事先视频沟通的方式确认胡先生父亲头脑清醒,思维表达清晰,卖房是他们夫妻的真实意思后,于次日下午上门为其办理卖房委托公证,并出具公证书。胡先生和其父母均表示,公证处热情细致的服务为他们解决了大难题,对公证处提供这种温情贴心的服务表示感谢。
售房委托公证的本质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交易流程的合法性,也保护委托人的核心权益。下一步,扎兰屯市公证处将继续做好公证便民、利民各项举措,坚持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