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治时报 | 一个人双重身份?三亚凤凰公证处帮助解决多年难题

时间:2025-10-17 13:39:52  来源:海南司法行政在线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公证这一预防性司法制度逐渐走进更多大众视野,为群众参与经济社会生活提供安心、便捷保障,有效提升民众法治获得感与安全感。

日前,三亚凤凰公证处帮助一名男子解决因双重身份导致的财产处置、落户、孩子入学等多年棘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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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证牵出隐情

男子暗藏双重身份信息

据了解,不久前的一个上午,当事人向某来到三亚凤凰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计划委托其姐姐代为出售在河南的一处房产,理由是自身事务繁忙无法到场。

公证员受理时,依规核查向某的证件材料并询问婚姻状况。向某称自己单身未婚,可独立处置房产。但公证员核实发现,其婚姻状态实际为“已婚”,当即指出可能存在的隐瞒情况,阐明隐瞒事实的法律风险,要求如实说明婚姻状况并依规办理。

向某起初吞吞吐吐,经短暂思考后表示,自己曾有婚姻但结婚证已注销,且房产为婚前购买,认为有权自行处置。公证员随即解释,结婚证注销不代表离婚,即便离婚,也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才能办理委托,并强调婚姻状况真实性对不动产处置的重要意义与潜在风险,无论婚姻状态如何,都须提供真实信息。

最终,向某如实说明情况:其现用名康某,曾用名向某,二者身份证号不同。因父亲康某某工作原因先改向姓,后改回康姓,他也随之改名;向某入伍后注销旧身份证,办理的军人身份证编号是按部队驻地信息生成,导致出现两个不同身份信息。此外,他与配偶王某结婚、购买河南房产时用的是“向某”身份,虽退役后变更结婚信息换发新结婚证,但房产证仍为原姓名。

双重身份困扰多年

公证服务解民忧

通过沟通了解,公证员告知康某办理此项委托要和其配偶王某共同办理,同时要带齐相关的证件材料。当天下午,康某和王某来到公证处现场。王某告诉公证员,她爱人康某的这个问题困扰了他们很久,孩子落户上学、家庭购买车辆时都需要费劲地解释和提供各种证明,一些事拖了好久也没办成。

“因之前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太麻烦,于是想着这次办理公证也许能使用原来的身份信息,依据已经注销的‘向某’身份和结婚信息,以为可以按照单身来办理。”康某满脸愧疚。

“根据公证法规,当事人须如实说明公证事项并提交真实合法材料。”公证员向康某普法时,细致核查其新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通过人证识别确认身份,还审查了干部证明、女儿出生证明等材料,使用人脸核验软件确认两个身份证与康某人脸一致,并为康某、王某做笔录。

经核查,确认康某提供材料真实且相互印证,能证明“康某”与“向某”为同一人后,公证员按程序以夫妻共同委托方式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同时建议康某办理声明书公证,声明两个名字及身份证号均属本人,并提醒其尽快变更“向某”名下财产、证件,注销失效身份证,避免后续麻烦。

“这下你把我的情况捋得比我自己都清楚,真是太感谢了!”拿到公证书时,康某连声感谢。“此前因孩子与父亲不同姓常遭误解,北京车辆变更登记也一直未果,有了公证书终于能解决问题了。”王某激动地说。

承办公证员宋丽铭告诉记者,“有时公证员也许只是多问一句、多解释一次、多帮一把,就能帮一个家庭解开多年的疙瘩,让他们的生活少一点焦虑、多一点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