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意定监护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特殊老人群体最后的法律守护

时间:2026-03-05 15:51:46  来源:甘肃公证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杨伯和张婶今年都74岁,年轻的时候,他们有一个子女,没几岁就夭折了,之后的岁月里,他们再就没有任何形式的子女,他们的父母也都已经去世。

他们的身体不是很好,尤其是杨伯,一年大半时间往返省会城市的医院看病,尤其杨伯意识不清或者紧急治疗时,医院都要求家属必须签字,为此,杨伯清醒后很是苦恼。因为当他们生病治疗时,没有一个合法真实的医疗监护人。杨伯的老伴在老家,身体还不如自己,也和杨伯一样多次往返医院,有着同样的困扰。

近10余年来,杨伯和张婶一直靠侄子小张(张婶的亲侄子)负责照顾家居、送医。但是老两口每次住院看病时,医院认为小张没有权利在杨伯、张婶的相关的医疗通知、病情材料上签名。小张只能一个劲的给医院说明杨伯、张婶的家庭情况,表明他们的关系,医院苦于无奈,一次半次也就同意了由小张作为家属签字,但次数多了,就不同意了。

近日,杨伯和张婶就此问题咨询了兰州恒信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是两位老人最好的选择。

意定监护就能解决杨伯和张婶关键时刻没有监护人签字的问题,当然其他的民事代理方面也会用到,例如诉讼、保险、社会救助等等。设定意定监护的目的就是为了为防止自己未来因发生精神、智力障碍或其他身体障碍,不能处理自己的事务或不能辨识自己的行为时,由自己委任的意定监护人能够按照协议,保障自己在世期间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人格尊严、财产安全、权益维护。

当公证员告诉杨伯和张婶的这个方案时,他们说:“就需要这样的,这样我们上医院就没有任何问题了”。当公证员笑着说,意定监护协议一旦签署了,就把生死大权交给别人了。杨伯和张婶接着说:“尕虎(小张的乳名)照顾我们10来年了,我们相信他”。

当公证员问杨伯和张婶他们以后的生活、治疗费用是否充足或者缺钱的时候怎么办时,杨伯和张婶称,他们的老院子被拆迁,安置了几套楼房,他们住了一套,剩余几套在出租,还能有点租金收入。房子他们想给小张,后期他们的医疗、生活费用就由小张垫付,小张也同意。

随后,杨伯和张婶向公证员出具了一份私下签署的赡养协议,意思大概为小张赡养两位老人,老人的安置房归小张,协议内容粗糙,缺乏执行力。经公证员解释法律规定以及后期房产过户,变现等实践操作,他们决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公证。

  在《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位老人清晰的列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房产信息、受领人取得房产的条件,关于两位老人生活起居、花费开销以及丧葬事宜等。

两份文书拟定完毕后,杨伯和张婶仔细听了公证员的讲解,张婶的妹妹也在场,都表示非常满意。接下来的公证程序进行得格外顺利,他们都知道,这些文件,是她们晚年的安心保障。

近年来,我国快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公证工作实践中,像杨伯和张婶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许多老人面临类似的困境,子女不在身边的,子女先离世的,他们担心突发状况又无人照应,又希望自己的财产、生活能够按照意愿妥善处理。

意定监护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的结合,为他们提供了完美的老有所安方案,既保障了他们在失能失智时的生活照料和医疗决策,又确保了遗产能够按照其真实意愿流转。

公证文书,因其特殊的公文书属性,既承载着他们的愿景,也是实现他们愿景最便捷、最有效、最安全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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