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 案例再现 ] .
近日,某银行向王某提供了300万元的综合消费贷款额度。王某以其名下不动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并签署了《借款合同》与《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某银行与王某共同自愿申请办理赋予上述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王某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该银行有权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据此,某银行代理人张某与王某一同前往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相关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No.1 [ 什么是赋强公证? ] .
赋强公证,全称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方对给付内容无疑义的债权文书,经审查后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活动。
其核心法律效果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债权文书约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无需经过漫长的诉讼、仲裁程序,可直接凭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具有同等执行效力。这一制度本质是将公证的证明效力与司法的执行效力相结合,实现债权的快速兑现。
No.2 [ 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
并非所有债权文书都能办理赋强公证,需同时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 内容明确: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 意思真实: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 承诺明确: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该项承诺也可以通过承诺书或者补充协议等方式在债权文书的附件中载明。
No.3 [ 公证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有哪些?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2017年)》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符合《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以下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 各类融资合同,包括各类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各类贷款合同,票据承兑协议等各类票据融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合同,信用卡融资合同(包括信用卡合约及各类分期付款合同)等;
※ 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等;
※ 各类担保合同、保函;
※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No.4 [ 赋强公证在债权实现中的优势有哪些? ] .
01 [ 预防纠纷与快速解决纠纷 ] .
赋强公证通过法定程序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这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纠纷的产生。一旦发生纠纷,由于债权文书已经通过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快速解决纠纷,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02 [ 降低维权成本与提高执行效率 ] .
赋强公证省去了复杂的诉讼程序,降低了债权人的维权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人力成本等。同时,由于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可以迅速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快速实现债权。
03 [强化法律震慑力 ] .
赋强公证既加大对违约方的震慑力,又降低维权方实现债权的风险。这有助于惩戒失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与社会诚信体系。
04 [节约司法资源 ] .
赋强公证简化了纠纷解决流程,减少了法院的案件审理压力,从而节约了司法资源。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在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工作中相互衔接、相互支持,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No.5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9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