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律政公证处遇到这样一则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苏西(化名)刚办理完退休手续,正准备乐享晚年生活。突然一纸诉状,苏西莫名地成了被告,起诉他的正是自己的胞弟苏小西(化名)。
苏小西在起诉书中请求兄弟二人共同继承父亲苏某的遗产。兄弟俩的母亲去世得早,苏某没有再婚,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苏某年迈多病一直由苏西悉心照顾,苏小西大学毕业后留在外省,极少关心问候父亲。父亲深感小儿子不孝的同时,与大儿子交心:“你弟弟对我不管不问,让我心寒,这些年幸亏有你照顾,我去世后所有财产都留给你。”苏某于2015年来律政公证处订立了公证遗嘱,按照自己的心愿将其合法财产做了安排。
苏西向法官出示了苏某订立的公证遗嘱。经法官释法,这场遗产继承纠纷以苏小西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的方式落幕。苏西得知苏小西撤诉后,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总算可以安享退休生活了,感谢父亲当年明智的决定,办理了公证遗嘱。”
拥有财产,本是件幸福的事,但在现实生活中,为继承财产,有人挖空心思隐瞒事实,甚至伪造遗嘱。
财产本无罪,躺着惹尘埃,未雨绸缪立遗嘱,真的十分有必要!明天与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
Q:我和老伴是再婚,有各自子女,对各自的财产也做了夫妻财产约定,今后不会为了财产起纷争吧?
A:不一定哦。夫妻一方去世,配偶是法定继承人,家庭财产再分配,难免会有矛盾。
Q:对于财产,我想健在时就安排好,免得我百年后起纠纷,哪种方式可以实现我这个心愿呢?
A:遗嘱。目前立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适用)、公证遗嘱,由您选,但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Q:可以立这么多遗嘱啊,那到底哪种形式的遗嘱好呢?
A:公证遗嘱程序严谨、审查严格,无论是形式上、内容上,还是程序上都极大程度保障了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
Q:我人在成都,房子在深圳,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北京,我现在想要对北京的房子立遗嘱,该到哪里的公证处去申请呢?
A:成都、深圳、北京的公证机构都可以申请。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遗嘱,可以适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您觉得哪方便,就在哪申请办理公证遗嘱。
Q:立遗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A:您的身份证、户口簿、财产的权属证明以及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Q:我年纪大了,遗嘱文书不会写,怎么办呢?
A:如果您选择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遗嘱,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去公证处,把自己的真实意思告诉公证员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交给公证员,他们会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强证据之“护身符”还在,在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程度方面,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层面的优先地位依然是存在的。小编相信,任时光匆匆,公证遗嘱的“优先地位”,不在法条里,却在人心中。
近日,律政公证处遇到这样一则真实案例。
案情回顾
苏西(化名)刚办理完退休手续,正准备乐享晚年生活。突然一纸诉状,苏西莫名地成了被告,起诉他的正是自己的胞弟苏小西(化名)。
苏小西在起诉书中请求兄弟二人共同继承父亲苏某的遗产。兄弟俩的母亲去世得早,苏某没有再婚,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苏某年迈多病一直由苏西悉心照顾,苏小西大学毕业后留在外省,极少关心问候父亲。父亲深感小儿子不孝的同时,与大儿子交心:“你弟弟对我不管不问,让我心寒,这些年幸亏有你照顾,我去世后所有财产都留给你。”苏某于2015年来律政公证处订立了公证遗嘱,按照自己的心愿将其合法财产做了安排。
苏西向法官出示了苏某订立的公证遗嘱。经法官释法,这场遗产继承纠纷以苏小西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的方式落幕。苏西得知苏小西撤诉后,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总算可以安享退休生活了,感谢父亲当年明智的决定,办理了公证遗嘱。”
拥有财产,本是件幸福的事,但在现实生活中,为继承财产,有人挖空心思隐瞒事实,甚至伪造遗嘱。
财产本无罪,躺着惹尘埃,未雨绸缪立遗嘱,真的十分有必要!明天与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
Q:我和老伴是再婚,有各自子女,对各自的财产也做了夫妻财产约定,今后不会为了财产起纷争吧?
A:不一定哦。夫妻一方去世,配偶是法定继承人,家庭财产再分配,难免会有矛盾。
Q:对于财产,我想健在时就安排好,免得我百年后起纠纷,哪种方式可以实现我这个心愿呢?
A:遗嘱。目前立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适用)、公证遗嘱,由您选,但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Q:可以立这么多遗嘱啊,那到底哪种形式的遗嘱好呢?
A:公证遗嘱程序严谨、审查严格,无论是形式上、内容上,还是程序上都极大程度保障了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有效性。
Q:我人在成都,房子在深圳,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北京,我现在想要对北京的房子立遗嘱,该到哪里的公证处去申请呢?
A:成都、深圳、北京的公证机构都可以申请。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遗嘱,可以适用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您觉得哪方便,就在哪申请办理公证遗嘱。
Q:立遗嘱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A:您的身份证、户口簿、财产的权属证明以及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Q:我年纪大了,遗嘱文书不会写,怎么办呢?
A:如果您选择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遗嘱,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去公证处,把自己的真实意思告诉公证员就可以了,剩下的事情交给公证员,他们会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强证据之“护身符”还在,在真实性、合法性证明程度方面,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层面的优先地位依然是存在的。小编相信,任时光匆匆,公证遗嘱的“优先地位”,不在法条里,却在人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