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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况
曹先生是一名网络主播,在他的直播间总有一名“黑粉”发送留言对其进行辱骂,对其直播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也对他心理造成了不良伤害。
曹先生来到成都公证处寻求帮助,想把对方的辱骂行为,对方使用的网络语言等进行证据固定。
因其直播时间一般在晚上,且这几名“黑粉”出现的时间也正式在晚上直播时段,按照传统的保全证据公证流程,耗时耗力,还难以固定成功。
成都公证处公证员向曹先生介绍了该处自主开发的“e视界”远程视频办证软件,通过远程方式为他办理公证。
晚上9点钟,公证员来到曹先生工作室,他使用携带的该处工作笔记本办公电脑,操作已经下载安装的“e视界”远程视频办证软件,将曹先生在直播期间需要保全的内容全程以音视频的形式予以固定,为其下一步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案例解读
保全证据公证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近年来,网络社交、电子商务、数字货币等在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越来越普遍。互联网带来生活便捷和无限商机的同时,也为网络时代的证据固定带来了挑战。由于电子数据具有无形性、易灭失、易篡改等特点,相比于传统的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事实往往以数字化的形式表现,权利人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向裁判机关提交以某种形式对电子数据进行固定了的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比如:网络聊天记录、电子账款往来、假冒伪劣商品网络销售记录等,都可以通过保全公证来实现证据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