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未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效吗?

时间:2021-07-30 14:18:10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01案例简介

2021年5月的一天,蜀都公证处公证员陈莉接到一位当事人张某的电话,他要来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双方交流沟通后,约好第二天他带齐资料来办理。第二天,张某持其母亲生前所立的自书遗嘱(未办理公证),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02办理过程

公证员问了张某,他的父亲已先于母亲去世,他还有一个姐姐,那么在遗嘱形式、内容是合法的情况下,现需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真实性、有效性无异议,他的姐姐也要到场表态,同时公证员要求张某提供他母亲生前签署的其他材料予以比对。受理后,张某的姐姐到公证处来确认了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半个月后,张某顺利拿到了继承公证书。

03相关法律

通过审查材料,首先要确定的是此类未经公证遗嘱的遗嘱继承公证是否能够办理?需要审查哪些情况和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张某提供的遗嘱是符合此形式要件的,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遗嘱为公证遗嘱以外的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取得全体法定继承人对遗嘱内容无异议的书面确认,并经审查认为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