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老人去世后,留下了存折,配偶想取出来一定要去公证吗?

时间:2021-08-09 10:01:00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折,配偶是可以取出来的,并不一定要去公证,但是取出来要满足相关的条件。

在老人去世之后,配偶要取其存折里的钱,密码是必备的,存折密码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其次为身份证(超过五万元的金额支取,必须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另部分银行对于定期的提前支取,不论金额大小,均要求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如果拥有了存折密码以及存款人的身份证,那么配偶可以带着这两个材料外加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网点即可将存折里面的钱取出,支取时不得告知银行存款人已过世,只要说明是代支取即可,因为银行一旦知道存款人过世,那么即使你有密码也不会给予支取(因为银行不知道几个继承人)。

如果不知道存折密码或身份证已注销的,那么就只能通过公证来解决了,为什么银行会要求要公证书呢?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去世,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均有继承的权利,且继承的顺序都是一致的,如果说配偶拿死亡证明以及户口簿(或结婚证)来支取,银行就给予支取,那么后续过世人的子女、父母一旦来闹,说银行凭什么把钱全部给了过世人的配偶,那么银行就是理亏的一方,甚至需要赔偿(现实中这类案例不少,并非每个家庭都是美美满满的,特别是过世人有离婚经历的,离婚前以及再婚均有孩子的,矛盾会更多)。故而银行对于这类情况都会要求用户去公证处公证,一方面确认拥有继承权的是哪几个人,另一方面确认遗产的方案(存折是给谁的?)。然后相关的继承者们拿着公证处的资料,直接到银行重置密码即可支取出来。

如果不想公证的话,也可以诉诸法律,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继承这笔存款,由一名或多名继承人起诉其他继承人,准备遗产清单、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写起诉状,如果各继承人对遗产继承无异议,可以到法院办理简易程序,降低诉讼时间并且只需要一半的诉讼费。

总结

老人去世,留下的存折,配偶是可以取出来的,并非一定要公证,但是前提是你要知道存折密码,更保险的是还有过世人的身份证,且身份证资料尚未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