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林某从事文创产品设计并在珠海开设有个人工作室。其设计的一款动物卡通形象深得年轻人的喜爱。
正当林某准备以该动物卡通形象进行周边产品开发时,发现街上已经有人穿着印有此卡通形象的T恤。
询问对方后,得知T恤是其在某平台网店购买的。林某知道自己的设计形象被他人盗用谋利后,想向侵权商家投诉及追责,但又担心如果直接投诉的话,商家会矢口否认并立即把商品从网上下架。
经从事商标专利申请代理的朋友建议,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固定侵权证据后,再跟对方交涉。
林某来到珠海公证处,出示了著作权证书,证明自己是此卡通形象的所有权人,并申请对相关侵权的事实给予公证确认。
根据林某所述情况,为了对侵权行为的证据进行保存和固定,公证处表示可以办理购买产品和网页证据保存公证,购买产品公证可以确认侵权产品确实是从该网店购买的,同时网页保全公证可以证明该网店上对外展示的商品印有侵权卡通形象。
在珠海公证处的保全证据室专用电脑上,林某登录自己的账号通过网站平台购买了相关侵权产品,公证人员以网页截屏、屏幕录像等方式,对网站上的公示内容和购买过程进行了全程保全。
几天后,公证员再和林某一同前往收货驿站领取寄到的货品,并进行开箱、拍照、重新封箱贴封条,从而完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保全。
林某拿到了公证书后,向侵权商家正式提出索赔,并告诉对方已对侵权事实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如果对方拒不承认,将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最终,侵权商家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向林某支付了相关赔偿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小林通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及时固定侵权证据,更加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日常生活中,不少的消费者在网购时,会遭遇合法权益受侵害。
适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可以拿起证据保全这把利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