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对患重病学生捐款移交监护人的保全证据公证案

时间:2022-01-11 15:05:52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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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简 介

石家庄市某中学学生张某扬被查出患有白血病,获悉这个消息后,校团委会组织全体师生为张某扬同学捐款,全校上下共筹集了193157.2元善款。

该校定于2016××××日,由教师成某将上述捐款全部交给张某扬同学的家长,以作为张某扬同学的治疗费用。

为对该笔捐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还成立了捐款监督使用小组。

现该学校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对相关事实及申请办理公证的目的向公证处进行了如实陈述,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希望证明该笔善款如数移交张某扬同学的家长。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公证员向其耐心解释,因学校组成立了善款的监督使用小组,对于善款的使用无需公证处监督,学校申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学校在何时、何地将募捐的善款如数交付给了患重病的学生家长,可以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当事人接受以上建议后,公证处为此笔捐款的移交过程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并按照法律援助相关规定免收了公证费。

公证案例1

   

2016)冀石××民字第××

申请人:石家庄市某某中学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

法定代表人:袁某某 

委托代理人:孙某娜,女,一九××××××日出生,公民身份号证:131××26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石家庄市某某中学法定代表人袁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孙某娜于二0一六年××××日来到我处称:我校初二某班就读的张某扬同学不幸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初二某班全体同学自发组织向年级发出倡议进行募捐。由于是本校学生,备受师生关注,师生获悉这个不幸消息后,由团委会学生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组织了一次为张某扬同学献爱心的募捐活动。据统计,本次募捐全校上下共筹集了193157.2元的善款。我校定于2016419日,由我校的成某老师将全校师生所捐的193157.2元善款全部交给张某扬同学的家长,以作为张某扬同学的治疗费用。就此我校还组成了该善款的监督使用的小组,以对该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了证明该善款已经移交给张某扬同学的家长,特申请公证处对移交该善款的过程及所移交善款的金额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申请人石家庄市某某中学的委托代理人孙某娜向我处提交了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成某和孙某娜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处于当日受理了该公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0一六年××××日上午十时五十九分,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尹某某随同申请人石家庄市某某中学委派的人员成某(男,身份证号码:130××××16)和孙某娜一同来到石家庄市某某巷××××××单元××室张某扬(男,公民身份号码:130××13)的家中,张某扬及其监护人在场(张某扬父亲张某奎,身份证号码:130××15; 张某扬母亲王某,身份证号码:132××21),由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尹某某对石家庄市某某中学所委派的人员成某、孙某娜所携带来的石家庄市某某中学所募捐的善款当场进行了清点,经清点该款项的金额共计为193157.2元。随后,在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尹某某的监督下,成某代表石家庄市某某中学将上述善款移交给张某扬的监护人。

本公证员对上述过程录制了视频文件,上述视频文件刻录成光盘。

兹证明上述过程在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尹某某的监督下进行,在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尹某某的监督下成某代表石家庄市某某中学将193157.2元人民币的善款交付给了张某扬的监护人(张某扬父亲张某奎,母亲王某)。

附:光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