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之借助公证职能优势 快速实现银行债权

时间:2020-11-19 09:59:00  来源:  点击:0

近年来,我市公证与金融行业不断强化协作,在聚焦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助推金融行业稳健发展中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为持续探索金融公证科学发展之路,推动公证与金融行业合作走深走实,市公证协会、市银行业协会共同启动金融公证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遴选出了具有创新性、指导性、较高专业水平、较好社会效果的十个典型案例,并于10月15日举办了“十大金融公证典型案例”发布会,综合反映了近年来我市公证工作服务金融市场规范与发展的亮点和成效。

今天为大家介绍“借助公证职能优势 快速实现银行债权”方面的典型案例。

案情 · 概况

某商贸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于2016年1月16日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5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李某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和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尹某、某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量,向公证处申请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在公证办理过程中,保证人融资担保公司因法定代表人在外地出差,短时间内无法配合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由于商贸公司对该笔信贷资金的需求十分急迫,银行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综合评估风险后,同意仅对该笔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尹某签订的保证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出具了公证书,助力商贸公司尽快获得贷款资金305万元。

2017年该笔贷款到期,但借款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本息,担保人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决定对借款及所有担保人启动司法清收程序。由于保证人融资担保公司未办理赋强公证,银行果断采取“两步走”的清收处置策略,即“执行公证”和“诉讼”程序同步推进。第一步:2018年9月6日,银行就借款人商贸公司,抵押人李某,保证人尹某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银行于2018年10月8日取得执行证书后,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及时查封了保证人名下多套房产,执行程序持续推进并取得显著的执行效果。第二步:2019年初,银行对融资担保公司提起诉讼,现已取得法院生效判决,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案例 · 意义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中,明确清收思路,突出清收重点,针对起初并未对所有的借款及担保合同办理赋强公证的实际情况,提出“两步走”的清收处置策略,即“执行公证”和“诉讼”程序同步推进,借助“执行公证”程序天然的效率优势和成本优势,极大地提高了清收质效,避免了因诉讼周期过长而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充分保障了银行债权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