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如何抽丝剥茧拍摄出法律和当事人所需要的东西是公证员所面临的一个现实要求,尤其是在证据保全中,公证人员更应该提高自己的拍摄技巧,做到对证据收集和记录的客观、清晰和全面的保全,体现出公证工作的严谨,达到维护公证书的效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效果。面对复杂的公证特定现场环境时,公证摄影人员要做到以下几点:
完整性
首先,对公证活动现场摄影时,拍照、录像的取证工作一定要同步、完整、有序,以形成清晰、连贯的证据链。其次,公证摄影要明确主体目标,突出拍摄重点,以充分体现视听影像资料作为公证证据材料的直接证明力。
关联性
对公证现场或物品证据进行拍照、录像时,要尽可能地将其特定化,并将现场或物品与当事人及其公证行为之间的所属关系确定下来。首先要确定现场或物品相对固定的参照物。如对现场或物品邻近的建筑物或固定物品一并拍摄是固定公证证据的一种好方法。其次可以采用全景式拍摄与局部细化拍摄相结合的方法。此方法可以使现场或物品的时空特定下来。局部细化方式可以拍摄空间上的路标和门牌号,现场钟表的时间、电子系统上的时间等,确保事后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时空场景无法质疑或否认。再次,在现场拍摄取证时,可以将其全景及相邻的有特点的其他场景一齐拍下来以佐证关联性。拍摄物品时将保全对象与能证明的关联场景或人物一同拍下来,要避免仅仅局限于拍摄物品本身的拍摄瑕疵。
客观性
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时,如何能保证公证的客观性尤为重要。拍照、摄像取证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要有明确的参照物、参照地点以锁定公证所在位置的内容;对公证员参与现场取证的实时过程要有完整的图像镜头。二是要对在场的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图像和镜头取证。三是如果当事人现场在重要法律文书上签字、捺手印,此时要有特写镜头;对于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重要资料等不方便事后提取的材料,也可一并拍摄取证。
另外,在对执法过程保全证据时,要做到有完整真实影像资料印证执法过程,尽量拍摄到能全面反映全面现场勘验情况的影像资料,在场人与执法人员一同出现在勘验现场时要注意取景时影像资料的完整摄取,不应有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