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提存解决会员费用退还问题

时间:2022-03-02 10:55:00  来源:成都市蜀都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张某(个体户)租借成都某公司的房屋开了一家母婴用品店,营业7个月时间,吸收了一批会员。现租赁合同未到期,成都某公司因自身发展规划需与张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张某无法再为会员提供服务。

解除租赁合同时遇到以下问题:成都某公司愿意赔偿张某违约金,但担心张某拿到钱后不退还会员剩余费用,会员如找不到张某会在租赁地与成都某公司发生纠纷,影响公司后续经营。其中53位得到消息的会员要求张某退还会员费,张某担心成都某公司不支付违约金导致自己损失严重,不愿从租赁场地搬离。

因以上僵局,租赁合同解除的后续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部分会员将成都某公司、张某起诉到法院。

微信图片_20220114141808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主要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一是张某与成都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关系;

二是张某与会员的服务合同关系。

成都某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愿意支付补偿款,但担心支付后不能解决问题,仍然要面对未起诉会员,容易引起群体纠纷影响公司经营。张某因无法为会员提供服务要解除服务合同,愿意退还会员剩余会费,但手上没有那么多现金支付。会员担心拿不到退费,情绪激动,容易引发群体事件。
公证员点评

公证提存事务,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进行保管、寄托、收存,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或寄托人的行为。

本案例可通过办理公证提存来为三方打破僵局。

成都某公司总计支付给张某30万元补偿款,分两批提存至公证处。第一笔20万元提存款用于支付已起诉会员的剩余会费。已起诉会员收到会费后撤诉。

张某从租赁场地撤离后,成都某公司将第二笔补偿款10万元提存至公证处,约定自提存之日起一年内如有其他会员要求领取剩余会费,提存款优先用于支付会员剩余会费。一年后,剩余提存款由张某领取。

目前,三方已通过上述方式顺利解决了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