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竞买人利益,现场监督公证来维护

时间:2022-04-08 10:58:01  来源:四川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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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事件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237日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其中心拟于2022331日至202242日期间,拍卖出让50余块宗地的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保证此次土地集中拍卖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该中心向成都公证处申请办理对上述拍卖活动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的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案例1

公证过程

在收到该公证申请后,成都公证处公证员立即联系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其提交的公证申请资料,确认了其具有举办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资格,并于次日受理了本次公证申请。

因本次拍卖活动所涉及的场次多、时间长、出让宗地所在位置范围广,宗地竞得人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本次拍卖活动的顺利进行,公证员及时查阅该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的宗地交易信息,并多次前往申请人所在地,与拍卖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彩排与沟通交流,最终明确了拍卖规则和竞买流程等内容。

拍卖活动当天,公证人员早早来到活动现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整场拍卖活动的竞价过程、成交结果等工作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拍卖结束后,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并在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为申请人出具并送达了公证书。

专业解读

1.现场监督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对公司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创立大会以及招标投标、拍卖、抽奖、开奖、评选、商品抽样、检测、投票选举等活动的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其活动结果予以确认的公证证明活动,是公证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场监督公证的种类繁多、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具体的活动规则也各异,这对专业性、规范性和公平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公证机构的介入,能实现对活动规则的实质性审查,进一步规范活动行为,通过公证人员以客观中立的监督者身份参与活动,有效防范了暗箱操作,确保了现场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活动结果的公平公正。

2.土地招拍挂活动是土地交易过程的主要三个方式,而近年来土地交易尤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出让人委托在其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多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向公证处申请对整个拍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员在办理上述公证时,应该重点审查交易中心的主体资格、拍卖活动是否符合拍卖规则等内容。

3.公证机构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有效预防了因不公开透明或暗箱操作导致交易结果不公现象的发生,更有利于维护土地交易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