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答疑|这种情况能做公证吗?

时间:2022-05-07 14:41:40  来源: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近日,有市民通过市长热线咨询关于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事宜:

问:我在成都高新区工作,想在成都签署一份委托书,委托亲属将广东珠海的房子卖掉,如何在成都进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公证员:

请问您的房产属于什么性质,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吗?

问:我的这套房产是老家农村“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打算出售给城里的一个亲戚。

公证员:

您这套房产是社会上常说的“小产权房”中的一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公证员:

能办理公证的事项首先必须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您的这种情况无法办理委托公证。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中规定了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其中第七款明确规定了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予办理公证。

2019040359695585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公证-深耕学习强本领 提质增效促发展——国信公证处“公证大讲堂”2026年第三期圆满举办

-公证-锦旗载信赖,公证暖人心!新虹桥公证处以专业温情守护民生

-公证-潍坊市举办公证、鉴定行业执业纪律及风险防控专题培训

-公证-大庆公证处专业释法解疑虑 高效办理复杂继承获锦旗

-涉外法律-5年受理案件457件,涉案标的额逾百亿元,济南涉外商事审判跑出服务开放新速度

-涉外法律-东盟国家法律研究服务中心专家服务涉外企业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涉外法律-静安国际会客厅涉外服务再升级:首单公证落地,静安公证处护航企业“出海”

-公证-“律证同心,聚力前行” ——天水市麦积公证处与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

-涉外法律-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精准赋能外贸发展——安平县成功举办涉外法律服务与帮办代办政策宣讲培训会

-涉外法律-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护航企业化解涉外知识产权诉讼风险

热点内容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司法鉴定-法定“四大类”鉴定之外还能不...

-公证-银行保管箱遗物,如何继承?

-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

-公证-支付宝、微信账户余额如何办理继承...

-公证-@港澳台同胞,你要的无犯罪记录公...

-公证-“抖音”遭遇诽谤,保全证据公证来...

-公证-《底线》闺蜜男友杀人案:社会、公...

-公证-今年起,夫妻对这类房产约定,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