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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证处,助力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某执行案件全过程。
6月27日,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证处接受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对一起执行案件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
为确保法院强制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及执行过程合法、规范、无异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证处依法办理了该执行过程的保全证据公证。在执行现场,公证员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被依法保全的财物现状等进行了拍照、摄像。整个执行活动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3点半,公证人员尽心记录执行过程,公证处介入强制执行工作,不仅证明了被执行人财产现场的状况,还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消除了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因执行可能发生纠纷的隐患,进一步增强了执行活动的透明度,保证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发挥了公证的特殊职能作用。在执行法官的辛勤努力下,该执行案件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而圆满完成。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是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同时也是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均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