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丨娄某学习成绩登记表公证案

时间:2022-07-11 09:28:48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娄某(中文名),护照名:ZAR,国籍,土库曼斯坦。

娄某在芜湖市某高校研究生毕业,于20207月初来到我处申请办理其本人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公证。

公证人员接待后经审查材料发现,娄某提交的学习成绩登记表上姓名栏目填写是娄某的中文名,非其持有的护照名。

经询问娄某得知,国外的学生在中国留学,为方便称呼,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为自己取上中文名。为此,学校出具给娄某的学习成绩登记表上使用了娄某的中文名。

为不影响娄某回国后对公证书的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娄某将学习成绩登记表姓名栏目填上娄某的有效身份证件即护照上登记的姓名再予以办理公证。

娄某回校后将学习成绩登记表上的姓名更改为娄某的护照登记的姓名并办理了公证。

公证人员在办理涉外公证事项时除了遵守我国相关公证的规定外,还要时时关注世界各国领事认证的相关规定,同时对当事人提交的被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以确保公证书被当事人顺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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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证字第XX

申请人:ZAR,女,一九XXXX日出生,护照号码:XXXX。国籍,土库曼斯坦。

公证事项: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

兹证明A大学于XXXXXX日发给ZAR的《研究生学习成绩登记表》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前面的复印件所附的X文译本内容与中文原本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XXXX

    

XXXX公证字第XX

申请人:ZAR,女,一九XXXX日出生,护照号码:XXXX。国籍,土库曼斯坦。

公证事项:译本与原本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2020)皖芜法外证字第XX号《公证书》的X文译本内容与该公证书中文原本内容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