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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滕州市公证处驻法院司法辅助部承接了一起货款纠纷诉前调解案件,公证调解员在上门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点赞。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在生意上一直有往来,王某经常采购李某的货物,而在一次货物采购后王某一直没有给李某结货款,李某多次催要未果,在万般无奈之下便将王某起诉到滕州法院。
公证处司法辅助部接到该案后,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并受滕州市人民法院委托,向被告王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是被告王某一直未能联系上,公证调解员按诉状上的地址寻找被告,也因为地址的变动未果,后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王某的新地址。找到王某后,调解员当面送达了法律文书并进一步向其了解案情,通过与王某的耐心交谈,了解了他的想法和难处,调解员当即决定抓住这次和王某面对面的机会,最好能够当场促成和解。
在公证调解员释法明理、耐心劝说下,被告同意调解,待原告来到现场后,双方在公证调解员的劝导下最终协商达成一致,被告现场将协商达成的货款金额支付给原告,原告现场确认收到货款,并出具撤诉申请书。至此,这起货款纠纷案件在送达的过程中便顺利化解,也得到双方的感谢和点赞。
通过“送达+调解”模式开展调解工作,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今后,公证处司法辅助部将进一步协助配合法院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司法为民的力度、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