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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宁区司法局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感谢信,对长宁公证处金融部部长徐明同志表示感谢。信中写道:“因被卷入公证而认识了徐明同志,在短暂的接触中,看到他从一份死亡证的签名中,发现了被故意隐瞒的房屋遗产继承人之一,即冒着酷暑展开更深入调查,维护法律和公证的公平公正和尊严,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市民陈女士是一名在党五十周年的高校退休教师,也是一名孤老。陈女士和丈夫是再婚夫妻,丈夫过世后,其他继承人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来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要求继承在上海的房产。
我处公证员徐明在审核材料的过程中,发现被继承人的死亡证上家属姓名一栏出现了一个在案件材料中从未出现过的名字。虽然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都表明被继承人婚姻状况系丧偶后一直单身,但秉承不放过一丝疑点的办证理念,徐明公证员打通了陈女士的电话,得知陈女士竟是被继承人的配偶,虽然产权人只登记了丈夫一人,但两人早年就已经登记结婚,房子也是婚后所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若情况确如陈女士所言,陈女士作为配偶不仅是上述房产的合法继承人,也是上述房产的共有产权人。陈女士日后来我处递交了她和先生的结婚证,我处也凭结婚证编号在相关部门核实到了他们二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属实。
通过死亡证上的一个名字,我处公证员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有效维护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财产损失。
长宁公证处秉持着“眼睛向下”和“身子下沉”的服务理念,坚持以奋进践初心、以实干显担当,做到以严修身、以实谋事,不慕虚荣、不务虚功,练就过硬本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用行动破解难题,用实践为民纾困,力求树立求真务实、为民办事的新风正气,维护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