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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谁不想退休领取养老金,安度晚年。可是即将退休的张明(化名)却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
近日,家住无棣县某镇的老同志张明来到无棣县公证处,称其今年9月份退休,到相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档案材料中记载的姓名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不一致。原来,张明个人档案中记载着“张明”、“张名”等多个名字,与身份证登记的“张明”不符,故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为此,张明到无棣县公证处寻求帮助。
无棣县公证处公证员了解到情况后,为张明出示公证明白纸,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避免张明多次跑腿、反复提供材料。公证员根据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实,在查明情况后及时为张明出具曾用名声明公证书,帮助其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
曾用名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现姓名之外、在户籍登记的其他姓名予以证明的活动。无棣县公证处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公证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落实公证处各项工作制度,以真诚的态度、热情周到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