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
全力参与珠海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
在全市范围内收集整理
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经细致筛选,
评选出10个典型案例,
现展示如下:
山寨官网现形记
公证保护著作权免被抄袭
珠海公证处 罗启
案例简介
珠海W公司是A款驱动软件的著作权人,该公司在公司官网上提供有下载服务,可供用户免费下载使用,由于功能强大,加上良好的用户体验,该款软件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现珠海W公司发现在网络上存在有假冒该公司官网的网站出现,该网站中的相关内容涉嫌抄袭,并提供该款软件的免费下载服务,附带捆绑下载大量的游戏产品(珠海W公司的A款软件下载不存在此情况)。由此,对珠海W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珠海W公司申请对上述山寨官网网页与珠海W公司的官网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珠海W公司的代理人B于2020年12月中旬来到珠海公证处,在公证员C与助理D的面前,操作公证处专用证据保全电脑,使用电脑中自带的屏幕录像软件,分别对于上述山寨官网与珠海W公司的登录、网页浏览、A款软件的下载过程等进行了全程屏幕录像。代理人B在操作结束后,公证处将上述录像所得视频刻录成光盘并封存。在出具公证书之日随公证书一并交由当事人。
在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保全证据公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证利用其专业性、客观性优势,及时、有效的固定相关证据,防止证据灭失,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诚信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守护商标注册权最后一道防线
横琴公证处 谢职昭
案例简介
珠海某公司是某商标的注册人,该公司发现某著名茶饮品牌在未获得其授权的情况下在市场上销售涉嫌侵犯其商标的产品,且该茶饮品牌已开设多家连锁店,并在美团、饿了么等手机APP软件上设有外卖点单及配送服务。珠海某公司经过与该茶品品牌店负责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决定委托律师办理商标维权相关事宜。为了留存证据保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特向横琴公证处申请对购买有关侵权产品的过程进行证据保全。
横琴公证处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立即办理受理手续,公证员人员及当事人约好时间同时来到某著名茶饮品牌店所在的商圈及店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该商铺购买了数杯饮品并取得购物小票。由横琴公证处公证员使用横琴公证处证据保全专用手机对上述商铺的现场环境及购买所得物品进行了拍照。随后,工作人员将购买的物品拿回至横琴公证处并使用横琴公证处证据保全专用手机对购买的物品进行了拍照及封存。
证据保全公证通过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的方式给予申请人最有利的保障,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侵权行为,同时也能为后期获取侵权赔偿提供更有利的砝码。
保全证据公证
还微店品牌商标一片净土
斗门公证处 陈晓华
案例简介
自媒体时代,微信已逐渐取代短信、QQ等媒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流通讯方式,由此衍生的微商、微店等新兴产业也快速崛起,随之引发的商标侵权乱象丛生。针对稍纵即逝的违法内容,当事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对特定内容进行保全,将其固定为具有法律意义的电子证据,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9年10月下旬,当事人胡某来到斗门公证处称,发现侵权人XX服饰微店大量使用其自创品牌的注册商标。胡某自营的服装网店旗下拥有100多万粉丝,盈利颇丰。侵权人的冒牌行为已严重侵害其品牌形象,损害其经济效益,故向斗门公证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以备诉讼之用。在详尽告知权利义务及释明法律含义后,斗门公证处受理了胡某的公证申请并如期出具公证书。
经回访得知,由于胡某及时保全了脆弱无形的关键证据,对方已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积极作出赔偿。双方最后调解结案,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及司法资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新型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因适应社会形态发展需要,在保护知识产权领域将得到更广泛的重视及应用。
公证为微信公众号迁移保驾护航
香洲公证处 乔婕
案例简介
在当今网络时代,微信基本提供了人们日常各类信息:小到订餐购物,大到了解国际国内各类资讯,打开手机,输入你需要了解的内容,微信的公众平台就可提供相关信息。正是基于这种方便快捷高效,对于企业而言,一个长期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其品牌宣传的效果是明显的,所以账户的传承,对企业特别重要。
在日常公证中,我们接触到最多的是签名公证:就是A公司与B公司签订《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拥有较多粉丝的A公司将其微信公众号转给粉丝较少的B公司,B公司就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增加粉丝量,提升品牌知名度。因此,近年来,这种双方申请签订公众号迁移的签名公证越来越多。
随着网络经济发展,香洲公证处遇到了只有一个申请人的公众号迁移的签名公证申请。原来,微信公众平台的账户分为服务号、订阅号、小程序,这三类账户彼此间是独立的。因此,即便是同一个企业申请这三类账户间的转换,也是要在腾讯公司办理公众号迁移,即必须提供公众号迁移的签名公证书才能转换。
而该公司运营的初期并不知悉这三类账户的区别,以至于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多年后才发现:自己公司的粉丝要从服务号转为订阅号或小程序时,只能按照腾讯公司的要求办理公众号迁移,否则原有粉丝是无法自动转移。申请人称:因为企业发展的需求,想将其已有的服务号微信原始公众号改变为订阅号微信原始公众号。如不能及时改变,企业的发展势必受到影响。
香洲公证处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立即了解相关规定,创新地办理了这样一份只有一个申请人的公众号迁移签名公证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公证助力维权
高效保全软件著作权证据
金湾公证处 古林静
案例简介
G公司是计算机软件T测试软件[简称:TTT]的著作权人、是第XXX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G公司在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时发现, A公司在展会上参展的产品使用的软件与G公司上述已登记著作权的软件相似,产品名称亦与G公司的上述注册商标相似,且A公司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参展相关的图文,图文中清晰载有产品细节的照片。G公司认为A公司参展产品侵犯了G公司的上述软件著作权、商标使用权,拟提起诉讼,要收集证据,希望金湾公证处帮忙办理公证。
金湾公证处了解情况后,告知当事人两种方案:一是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附近的公证处到现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二是申请金湾公证处对A公司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展会相关图文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果断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快速有效固定可能被删除的证据。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受理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使用金湾公证处的手机及本机注册的微信号登录微信对上述A公司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及发布的有关图文进行浏览并截屏。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涉嫌侵犯著作、商标、专利权的案例频上热搜,而保全证据公证能够有效固定侵权事实,是权利人最有利的证据,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药证书证据保全公证
助力企业发展
斗门公证处 王继军
案例简介
珠海市XX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珠海一家知名药企,是某药品的权利人,并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因该公司在一重大的招商项目过程中,对方需要证明其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斗门公证处对其法定代表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方网站上查找《关于已批准临床研究的新药品种公告(14号)(2000-03-21)》的全过程进行了保全,并对该证书的公告进行了提取、收存和固定,以防止公告因网站更新而灭失。
11月22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来到斗门公证处,承办公证员对斗门公证处计算机、网络进行了清洁性检查及时间校对后,由王某本人操作公证处计算机对新药证书进行查找,公证人员现场对相关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在此案中斗门公证处实行实时屏幕录像及对重要信息截屏相结合的新型工作方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使重要证据更直观更方便使用。
商标侵权保全证据公证
助力企业成功维权
珠海公证处 黄珍
案例简介
XXX公司是一家在澳门成立并在全国范围经营销售葡萄酒等酒类的公司,持有合法的XXX酒类商标权。2020年3月该公司发现在淘宝这个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有多家电商经营店正在销售侵犯该公司商标权的商品。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网络证据灭失,X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邝某向珠海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经了解,涉及侵权网点有多家,申请人挑选了典型的七家来办理。珠海公证处通过使用“屏幕录像专家”软件录屏刻盘,并纸质打印截屏图片的方式,保全每家网店的资质、商品信息等相关证据。同时珠海公证处公证员还建议当事人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网上购买侵权商品,收邮封存等一系列方式保全证据,助力企业知识产权成功维权,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声明公证护航商标权转让
香洲公证处 陈晓兵
案例简介
李某是“XXXX”商标的持有人,现欲将其所持有的商标转让给某公司,相关部门要求其到公证处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香洲公证处经审核李某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商标权利证书材料,受理了该声明公证,香洲公证处按李某的意思为其草拟声明书。
李某作为“XXXX”商标的持有人,自愿发表声明,自愿将其本人所持有的商标转让给某公司。香洲公证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实了该商标权利证书的真实性后,公证员完成公证书的书写后,出具了公证书。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专利注册的不断增加,商标、专利、著作权使用权转让越来越普遍,公证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
保全证据公证
让著作权保护吃下“定心丸”
珠海公证处 杨柳
案例简介
H律师致电珠海公证处称,其当事人M某是“XXX”“YYY” 两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今发现TM网站上的店铺在销售相关作品,该销售行为涉嫌侵犯到M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现急切地需要固定证据,以便之后的诉讼提交证据。但因疫情的影响,M某不便到珠海公证处,同时也担心网站上的证据灭失,希望珠海公证处能接受采取远程的方式见证其操作电脑取证的过程。
今年因疫情的影响,各种“云”盛行,针对上述特殊情况,珠海公证处及时向M某和其律师H推荐了“公证云”平台,该平台可以远程申请各类公证,尤其在保全证据方面,当事人注册后远程操作计算机的过程相当于登录了公证处虚拟计算机,可以使用“见证实录”功能,对计算机上取证的全过程进行动态地记录,也可以使用“电子数据保管平台”的“网页取证”功能,对相关网页进行截屏存证,进行静态展示。均有助于高效直观地为当事人维权提供帮助。
M某授权H律师远程操作计算机在珠海公证处“公证云”平台实名注册了账号,使用“网页取证”功能,登录网站进行了截屏取证,对取得的电子文件进行了保全,并提交珠海公证处保管。珠海公证处公证员在审查了当事人身份资料及利害关系资料后,随后登录“公证云 公证处后台”,调取相关数据文件,进行解密并提取、下载、保存。出具了公证书,并将相关电子数据刻盘附于公证书后。M某拿到公证书后,表示吃了“定心丸”,不怕之后维权无果了。
保全证据公证
助力艺术品著作权保护
珠海公证处 周雯婷
案例简介
梁某(男)为中国当代最有代表性的艺术家之一,他所设计的雕塑作品是其所居住城市的重要形象标志,其同时被评为中国城雕队伍第三代代表人物之一。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梁某将自己创作的翡翠玉雕“滴翠**”捐赠给北京人民大会堂作永久珍藏。
二〇二〇年七月下旬,梁某来到珠海公证处一楼咨询窗口,其表示,最近,他发现网上有人号称是“滴翠**”设计制作人的文章,侵犯了其本人的著作权,为维护其合法的权益,特申请对相关网页的现状进行保全以固定证据,便于日后诉讼使用。
了解上述情况后,在审核了梁某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珠海公证处立即受理了梁某申请办理的证据保全公证申请。由承办公证员对珠海公证处计算机进行清洁性检查后,在承办公证员及珠海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由梁某的委托代理人L某(男)操作公证处的计算机,对相关网页内容进行了录屏,代理人L某结束操作后,由公证人员将录屏内容刻录成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