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继承遗产后离婚,前妻有权分吗?

时间:2022-12-08 15:08:10  来源:海峡舆情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哪个优先;男子继承遗产后离婚,前妻能分遗产吗;老人遗嘱公证后,还能撤回重新分配遗产吗……

近期,翔安区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遗产继承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遗产继承问题,应该怎么办?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社区居民们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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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哪个优先?

翔安区新店街道居民陈女士(化名)遭遇了一件烦心事。父亲去世后,她和哥哥准备继承遗产时,有人找过来说陈女士父亲和他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还说老人的一部分遗产已经约定给他了,这部分遗产陈女士及其哥哥不能继承。陈女士就此咨询说,对方的主张合理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村(居)法律顾问徐芬律师认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协议包含的财产应由对方取得,陈女士及其哥哥不能继承。

男子继承遗产后离婚前妻能分遗产吗?

翔安区金海街道居民小刘咨询说,其父亲老刘去世后,几个子女一起平分了父亲留下的一栋房子和一些存款。后来,小刘和妻子张女士(化名)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张女士主张,小刘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该主张是否合理?

村(居)法律顾问洪静律师认为,老刘在小刘与张女士离婚前去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老刘去世的那一刻,继承就开始了。小刘就自己应得的一份遗产拥有所有权。而小刘和张女士当时尚未离婚,小刘分得的遗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果双方无另外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双方虽然离婚了,但张女士作为共有人,有权请求分割该部分遗产。

遗嘱公证后还能撤回吗?

翔安区一位老人之前和子女去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后来老人因和子女有矛盾,想要撤回公证遗嘱。该老人咨询说,他想写一份自书遗嘱不承认之前的公证遗嘱,这样的自书遗嘱有效吗?

村(居)法律顾问蒋秋松认为,《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设立时间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老人立自书遗嘱视为对公证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