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保全证据公证为知识产权人保驾护航

时间:2022-12-22 16:03:28  来源: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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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近日,代先生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咨询公证员,称其是“一种无影墙”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权利人,自己运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近发现有人在多个网络平台销售未经其授权的专利技术产品,网上出现很多仿冒产品,且有人盗用自家网店的宣传视频。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到自己的权利,希望可以通过公证收集有力证据,从而维护自己权益。

公证过程

经与公证员详细沟通后,公证员建议代先生对目前能够确认身份的侵权主体进行固定,随后分别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进入相关网络销售平台,对相关事实和证据加以固定,同时对其登记的身份信息进行证据保全。确保侵权主体明确,诉讼对象准确无误。公证员审查代先生提供的资料,指导其完成取证,并高效为其出具公证书。最终,代先生以保全证据公证成功收集并固定了他人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顺利进行了司法维权。

公证过程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和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日常生活中,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主张权利的例子比比皆是,例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这些侵权行为极易被删除销毁,当事人在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保全证据公证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通过公证固定证据,防止了侵权人删除信息后,被侵权人无法获取证据的事情发生,为权利人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法规依据:

1、《公证法》第36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民事诉讼法》第72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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