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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为女儿办理出生公证,但是有疑惑想咨询下”
近日,张先生着急地来到了市公证处大厅寻求帮助。
公证员热情接待了张先生,沟通后发现了张先生的疑问,原来张先生的女儿准备前往国外留学,需要准备的材料中写明了要办理出生公证/出生证公证,张先生不理解,这二者有何区别?而且女儿是1995年出生的,户口在大学的时候就迁出了,也没有出生证,怎么办理出生公证?
上述疑惑不仅仅是张先生一个人提出的,不少准备出国留学、工作的人都会遇到这个情况,虽然出生公证比出生证公证少了一个字,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公证事项。
一方面,两者概念不同。出生公证是对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属于事实类公证。而出生证公证即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是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属于证照类公证。另一方面,两者的公证书表现形式不同。出生公证是直接出具公证词证明子女的出生时间地点、父母情况,标注了相应身份信息的同时在公证词上粘贴了申请人的照片。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中公证词会表述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关、日期,同时粘贴《出生医学证明》的复印件。
对于1995年出生的女儿何来出生证的疑问,公证员耐心地回复了张先生,若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在与对方沟通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出生事实公证。若子女户口已迁出江阴,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证明、独生子女证、宝宝卡等作为申请公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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