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为什么说“保全证据公证”是维权“利器”?

时间:2022-12-28 14:19:11  来源:天津交通广播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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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商场买东西,回家以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商家不认账,怎么办?

网络购物发现宣传与实物不符,对方又修改了网页,还能维权吗?

当然可以,重点就在——保全证据公证

01“保全证据公证”是什么?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通俗地讲,就是针对那些需要保存下来的证据,包含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等。

鉴于当事人取证能力有限,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线上、线下的证据采取拍摄照片、摄像等专业方式予以固定,确保证据的时效性和法律性,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02主要应用场景

侵权行为事实

小美某珠宝销售公司的高级销售,业务水平高,业绩长期是公司翘楚。前不久,小美的一名老客户购买了多款高档珠宝,同事小茶却在朋友圈造谣她与客户不正当关系。小美要求小茶立即删除并公开道歉。小茶表示拒绝,并与小美在上班期间大吵一架,对小美的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

小美来到渝北公证处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对小茶的朋友圈内容进行了保全。拿到公证书的小美获得了小茶的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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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被侵犯时,可以对侵犯行为事实进行证据保全,通过对现场(网络)购物过程保全、网页或微信聊天等内容保全等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债务履行纠纷

王先生于两年前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万元,期限两年。现贷款期限已至,王先生却迟迟不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银行打算通过发送《逾期催款通知书》的形式对王先生进行债务催收,但又担心王先生不认账,将来在法庭上狡辩自己没有收到这份通知书,于是向渝北公证处申请办理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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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可以通过邮寄送达文书等方式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中断。

03知识多一点

出现企业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与卖方描述不符、装修工程不达标等合同履行纠纷,房地产公司对售楼处现场陈列物品、公示材料以及样板房展厅内相关现状等均可进行保全证据公证,达到预防和减少纠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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