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材料、费用都是怎样的?

时间:2021-02-18 09:07:09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材料、费用都是怎样的?办理房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1、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填写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核对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签名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一般公证房产需要多少钱?

1、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3、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4、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而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你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所以说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简单来说,用于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费收取标准如下:收益金额为20万元以下的按大约1.2%收取但不超过; 20万元以上到50万元的则按小于等于1%收取;金额超过50万元但不满500万元则小于等于0.8%;500万元以上到1000万元的则按照不超过0.5%的比例收费;金额为大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10分之1来收取。有时候按照住房面积40元每平方米来计算,若是商品房则按照房价的百分之二收取。

办理房产公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