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调解新模式,保障老人老有所居

时间:2023-02-13 09:45:54  来源:南海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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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南海公证处和大沥司法所

通过探索“公证+调解”新模式,

成功将一名老人和其儿子

的房产纠纷和谐化解,

通过双方先签订居住协议

再办理析产手续,

让老人达成房产传承子女的心愿,

也让老人可以安心居住、安心养老,

给老人晚年生活一个保障,

充分发挥了调解与公证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PART ONE

     当天,陈阿姨在她的子女陪同下来到南海公证处大沥办证点,办理公证事项处理其老伴遗留下来的房屋及土地,陈阿姨和子女协商该房屋土地由儿子取得并于日后登记在儿子名下,自己和女儿放弃取得。但陈阿姨心有顾虑,就是陈阿姨除了上述房屋土地外就再没地方生活居住了,陈阿姨既希望完成自己和老伴的心愿将财产传承给下一代,但又担心日后跟儿子产生矛盾导致自己会被赶出家门,老无所归,故陈阿姨在协商过程中一直犹豫不定,使办理进度陷入僵局。在了解到实际情况后,公证员随即启动“公证+调解”模式,邀请大沥司法所的调解员一起解决陈阿姨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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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PART TWO

     公证员和调解员结合“法理情”,一边为陈阿姨进行心理疏导,一边向陈阿姨和她的儿女讲解《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提出可以通过签订协议书约定该房屋可由陈婆婆一直居住至百年归老,儿子日后须配合陈婆婆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样不仅能解决陈阿姨老有所居的问题,又可以让陈阿姨安心颐养天年,最终,陈阿姨同意了先约定房屋居住再办理析产手续这一方案。

PART THREE

      随后,在公证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陈阿姨先和子女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确认,约定陈阿姨的儿子需保障陈阿姨在房屋土地居住至百年归老及配合日后的居住权设立。在签订该调解协议后,陈阿姨终于放下心头大石,在公证人员的帮助下顺利地完成了相关公证手续,这起母子间因房产土地传承和居住养老而产生的纠纷就此化解,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ND

接下来,

南海公证处将继续与司法所

等相关部门多方联手,

推进和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探索公证介入人民调解工作

的新途径、新方法,

在南海区各镇街探索开展

“公证+调解”新服务模式,

并充分利用公证职能优势,

切实做到急群众之所急,

解群众之所难,

以公证业务暖民心,

用公证调解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