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翼法学院带你了解人民调解之 “人民调解的范围”

时间:2021-02-20 14:17:33  来源:  点击:0次
司法培训资讯网:人民调解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来的,具体将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明确规定为: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从政策法规层面上界定人民调解处理的民间纠纷的性质和范围。

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1)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等社会成员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3)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4)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这些人民调解的范围根据纠纷的不同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达成和解。

人民调解员的范围一般是人民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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