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商标转让怎么办理公证?

时间:2021-03-05 11:04:20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商标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具有一定的价值,因此商标转让市场应运而生,为了保障买卖双方权益、规范转让行为、降低转让的法律风险,交易双方往往需要办理公证,赋予更强的法律效率。

 一般来说,进行商标转让公证,主要办理方法有两种:商标转让声明书公证和商标转让协议公证。

商标转让声明书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声明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受让方的身份证件材料复印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等权利凭证;

4、自然人转让商标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且需夫妻双方共同申办公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民政局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法人转让商标的,还需提交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根据章程规定为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转让商标的会议决议;

6、声明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商标转让协议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协议各方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证、通行证、居住证;若申请人是外国国籍的,提供护照、所在国(地区)身份证明。

2、协议涉及的财产权利凭证;若协议涉及财产处分的需提供协议主体有处分权的相关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涉及《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有关事项的,需提供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权力机构决议;

4、提供合同若所涉及上位合同、主合同、从合同;

5、商标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