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案例:存款继承公证延伸新模式—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提存公证

时间:2023-05-08 09:24:49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基本概况

张某2021年去世,生前结过两次婚。第一次是与李某结婚,育有一个孩子张一,已成年,现在外地上大学。离婚后,又与孙某再婚,生养一子张二,尚未成年。张某的母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随自己其他子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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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经过

张某的配偶孙某来到公证处咨询继承事宜,称张某生前留下一笔总额在几十万的存款,现在自己没有工作,孩子也小,需要用钱,因此要继承并从银行取出张某遗留的存款支用。公证员向孙某解答了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程序和材料,并告诉张某,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除配偶之外,还有张某的子女和父母。孙某听完解答,告诉公证员,两个孩子都配合,但是自己与张某的母亲马某不太和睦,平日很少往来,所以马某很可能不会配合办理公证。公证员了解完情况,让孙某先尝试联系马某,并告诉孙某,公证员可以主动上门为老人答疑解惑,发挥专业优势,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化解双方的嫌隙,避免事情走向更不好的结果。后经孙某联系马某,公证员随孙某多次家访,设身处地的为老人解释继承公证的规定与程序,以及继承人的权益与保障。老人在公证员耐心细致的解释下,同意与其他继承人一道办理公证,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表示自己年事已高,现在儿子去世,身心备受打击,常年看病服药,也需要一部分儿子留下的遗产,用来支付各种医药费和生活用度,因此,希望由公证处予以分割遗产。

公证方案

公证员在征求了所有继承人的意愿之后,主动为继承人们设计了公证方案,通过共同继承+提存公证+遗产分割协议的方式,打消每个继承人顾虑,保护好每个人的权益,得到继承人的认可。最终按照公证员设计好的方案,张某遗留的存款顺利从银行取出并提存到公证处,然后公证处通过遗产分割协议的约定,将存款分别转给继承人各自的账户。继承人收到存款后,对承办公证员细致专业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的肯定。

在日常的工作中,公证员用耐心、细致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为普通百姓解决了日常生活中遇见的遗嘱、继承、委托等普通家事法律问题,充分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疏导社会矛盾的作用,也让许多亲人之间能化开心结,更佳和谐的生活相处。甘肃省兰州市国信公证处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办证理念,以热情服务、 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将“三抓三促”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公证案件中,提升公证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便利、高效、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