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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阿姨最近心里搁了一桩心事
吃不好睡不好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们一起来看看~
原来,王阿姨听说老姐妹的邻居最近生病去世,家里的子女因为房子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王阿姨想着,虽然自己和老伴积蓄不算多,但也辛苦了大半辈子,如果因为财产没有交代好,导致子女们起争执伤了和气,那该如何是好。一想到这些,王阿姨就愁得睡不好觉。王阿姨和张大伯结婚三十多年,感情一直很好,但他俩都是再婚:王阿姨和前夫有一个女儿,女儿是随了前夫的;张大伯和前妻有一个儿子,但张大伯和王阿姨结婚后,就和他们共同生活。虽然王阿姨女儿判给了前夫,但是女儿和她一直往来,也很孝顺。年前王阿姨生病,女儿床前床后尽心照料。张大伯的儿子和他们关系也不错,但是成家立业后,也就逢年过节回来看看。
王阿姨和张大伯讲起了自己的担心,张大伯想着两个人年纪又不大,子女家里条件都还不错,也都孝顺,不用这么早考虑这些问题,但拗不过王阿姨的坚持,两个人来到公证处咨询。公证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向夫妻俩解释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厘清了财产继承脉络。张大伯和王阿姨听后,经过认真考虑,决定办理遗嘱公证,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各自的财产留给各自的孩子。办理完遗嘱公证,王阿姨终于松了口气。
案例分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此处所讲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张大伯的儿子从小随他们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如果王阿姨先去世,在她未订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王阿姨的女儿、张大伯、张大伯儿子对其遗产均享有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王阿姨和张大伯系再婚夫妻,两人的心愿是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各自的亲生子女,公证遗嘱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效力,但现实中公证遗嘱仍具有权威的证明效力。公证遗嘱,由公证人作为遗嘱的见证人,能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给出专业的意见并准确地起草相应的遗嘱,避免因遗嘱的各种瑕疵而导致被判无效。一份完善而合法有效的遗嘱,能最大限度地完成立遗嘱人的心愿,降低法律风险,防止继承人间的纠纷。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提前订立遗嘱已不再为人们所避讳。遗嘱人通过自己的意思表达,写好遗嘱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能有效防止产生家庭内部矛盾。
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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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神志清楚,能准确表达本人的意愿。
遗嘱人立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未受到欺骗、胁迫。
遗嘱人立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拥有的。
遗嘱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
2
申办遗嘱公证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申办遗嘱公证一般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遗嘱人的身份证明;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