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鉴定暖人心

时间:2021-03-30 11:07:28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在每起鉴定案件中做到公开公正,保证在阳光下运行”这是鹤岗市天正司法鉴定中心作出“鉴定不求人”十项承诺的第一项承诺,也是践行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体现。

2021年3月15日,被鉴定人康某某家属来到了鹤岗市天正司法鉴定中心,面露难色地告诉鉴定中心机构负责人、鉴定人伦杰,“康某某年龄74岁,家住在鹤岗市南山区,离鉴定中心较远,因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处骨折,并患糖尿病、心脏病,卧床不起,无法自行到鉴定中心做查体”,咨询这种情况鉴定怎么办。伦杰听了这一情况后,立即表示为解决被鉴定人的实际困难,将亲自带队免费去康某某住所查体鉴定。3月16日,伦杰选择机构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张兴奎一同驱车40分钟前往康某某住处,克服困难携带观片灯给病人从眼睛视力到腕关节功能,作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鉴定人发现康某某由于长时间卧床,导致肌肉萎缩,肌肉粘连,无法自主行动,不仅耐心解释病情,还劝诫康某某说:“你的外伤不影响活动,虽然你现在活动会引起全身疼痛,但是你必须动起来,如果你再这样躺下去,后半生就只能与床为伴了,而且还会给儿女增加负担”,并详细地为其制定康复方案,叮嘱家属帮助被鉴定人做康复训练。康某某家属激动地说:“鉴定人不但上门做了鉴定,还热心地给我们提供康复意见,让病人和家属都看到了康复的希望,增强了战胜疾病的信心,坚定了病人重新站起来的信念。”家属的这番话不仅是对鉴定工作的一份感谢和肯定,更是鉴定人继续秉承严谨务实、科学准确、公正严明、客观独立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的动力。

 为被鉴定人提供便利开展鉴定已是鹤岗市天正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常态,除了对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群众上门鉴定,还对一些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被鉴定人主动减免鉴定费用。2021年3月12日,鹤岗市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陈某某死亡医疗纠纷鉴定案件,被鉴定人家属多年奔波,经济困难,鉴定中心主动减免了800元的鉴定费……

3月11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司法鉴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省司法厅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持续深化鉴定行业“放管服”改革,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全面推进了司法鉴定许可证明事项承诺制度,建立鉴定案件快速处理制度,在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的同时缩短鉴定时限;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办理预约上门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减免鉴定费用;逐步推行电子证照和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管理,方便人民群众随时查验鉴定资质和意见书真伪。目前,各地正在陆续推出具体的便民利民措施,截止3月28日,主动提供上门鉴定108件,法律援助27件,减免鉴定费用22420元,实实在在为百姓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