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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证生效的除外,一般情况下的合同(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公证跟合同成立与否及合同效力没有必然关系。
经公证的合同(协议)有什么作用
因为合同(协议)的类型繁多,经过公证可以减少合同上的许多纠纷问题。
一是经过公证的合同(协议)更具有证明力,一旦发生争议,公证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进行调查和审查。
二是公证可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一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使用欺诈、强迫等手段侵犯对方的权益。
三是公证可以增加合同的可执行性。一旦合同经过公证,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法律风险和处罚。《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因此,合同(协议)到底要不要进行公证,得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办理合同(协议)公证的流程
合同(协议)公证的流程:一般程序为申请与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三个基本环节。
申请是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办理合同(协议)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常见的办理合同(协议)公证的有: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申请办理合同(协议)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需公证的合同(协议)文本若干份;
(三)与申请公证有关身份关系证明或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它材料;
(四)合同(协议)文本必须在公证员面前亲笔签名。
上述所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例举材料,由公证机构根据所办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一、身份证明
(一)自然人
1.境内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等;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4.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等;
5.外籍自然人提供所在国护照、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等。
(二)组织
1.境内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代理
本清单中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办公证的,代理人按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1.监护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的,需要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不动产权利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查档资料、购房合同、契税发票、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拆迁安置协议等。
三、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档案、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
四、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载明死亡日期的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死亡(继承)公证书、人事档案等。
五、亲属关系证明
生效裁判文书、公证书,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婚姻状况证明、收养登记证,村(居)委会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