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6月24日,晏某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经询问,晏某是一名现役军人,欲和妻子汤某出售一套房屋,但是晏某要在出售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得归队,后续的网签、过户等手续晏某不能亲自回家办理。来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的目的是委托他的妻子汤某代他办理有关售房手续,由于他第二天一早就得从老家返回部队,所以希望公证处能在今日下午为他办理委托公证。
公证过程及结果:了解了晏某的需求后,我处立马安排公证员审查晏某所带来的材料,公证员现场为其拟定委托书一份,让其再次确认委托书中的委托事项是否是他口述的几项,以及是否需要补充的委托事项,了解了晏某的情况后,公证员于当日为其出具了公证书,而且在此次办证收费中,为了表达我处拥军爱军,我处还主动免除了他的公证费。晏某感激地说道:“你们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让我实现了“最多跑一次”,为我们军人军属解决了生活中的燃眉之急。”
案 例 简 介 公 证 书 (2021)皖广公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晏某,男, 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晏某于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晏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广德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