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员说法】未成年人“压岁钱”的归属

时间:2023-12-25 09:31:49  来源:杭州市公证协会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微信图片_20231225093146

春节将至,

关于压岁钱的归属与使用之争又将上演,

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

压岁钱到底算谁的?

公证员说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给未成年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此外,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接受长辈赠与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可以独立接受;长辈可以选择给或者不给,钱给出去前归长辈所有,但当压岁钱交到未成年手上后,这笔钱就属于未成年,这个赠与合同即视为成立。

《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657条对赠与合同进行了规定,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民法典》第658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压岁钱可以由谁支配?

公证员说

1、由未成年人支配。

但是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限制,只能从事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虽然压岁钱归未成年人所有,但不能肆意挥霍,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若有购买大件用品等行为,则需经过父母的同意或是追认。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相应权利,而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和自己能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2、由父母有条件地支配。

压岁钱虽然归未成年人所有,但可以委托父母保管这笔财产,但是父母不能将其据为己有,也不能单纯为自己消费。若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则从压岁钱中优先支付;若父母想用压岁钱为未成年人购买供其本人使用的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则不在法律禁止范围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在公证实务中,

未成年的合法权利也被合理的保护

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公证员说

1、在办理安置房分家析产协议书公证过程中,如未成年人系户安置成员的,一般应保留未成年人相应的安置权益;

2、在财产继承公证案件中,如未成年人为继承人的,其监护人不可代替未成年人放弃继承。若有父母离异无法保证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等基本保障的,可以选择财产的提存公证方式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

公证机构严格按《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通过公证执业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社会各界也对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保护越来越重视,希望我们祖国的花朵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保护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