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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几套房产想要给我的女儿,过几天找个公证吧。”
“父亲去世了,我们都不要他的财产,财产都留给母亲,今天来你们这里公证一下。”
“我在老家买了房,现在回不去,想委托我老婆帮我办理,你们能给我做个公证不?”
上面这些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是经常会遇到的,比如“盖个章儿”、“确认一下”、“见证一下”.......大家对于公证的了解可能更多是停留在基础的层面,那公证到底是什么?什么时候需要公证员帮助呢?这期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公证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界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简单的说,公证主要就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正地确认某件事或某个文书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的一项证明活动。这个证明活动的证明效力在很多场所都远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遇到特定的事情,必须要做的公证
常见的有:
1、委托公证:如张三在上海有一套房产要出售,但因为人在北京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应房管部门要求,在北京办理委托公证,委托身在上海的母亲代为办理出售房产相关事宜。
2、涉外公证:如张三为了办理国外的工作签证,应相关国家移民局的要求,需要就中文的毕业证书、工作证明等文件进行翻译并办理文本相符公证。
3、继承公证: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如张三的父母过世,遗留有房产、存款和车辆,正常情况下按照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车管所和银行的要求,必须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才可以达到过户房产、取出存款、过户车辆的目的。
非必须,但在特定工作领域作用显著
常见的有:
1、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合同各方共同就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此公证类型为作为债权人的金融机构所青睐,能够为债权人省去诉讼环节,提供便利性并节省成本。
2、保全证据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最妥善合法的方法保全最关键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此公证类型既能避免证据灭失,又能提升证据效力。
3、提存公证:主要涉及金钱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接受并保管申请人交付的款项,这些款项会在完成一定的法律程序或满足特定条件后,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进行支付。简单来说,这就好比是一个受到法律保护的“中间人”服务,保障交易的公正和安全,能够起到保障交易安全、确保交易公正及解决纠纷的作用。
非必须,但在特定生活领域作用显著
常见的有: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在此公证中,公证员会证明协议双方签署该协议的过程真实、合法,能够起到避免财产纠纷、保障个人权益、促进公平和公正的作用。
2、遗嘱公证:张三在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就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此公证类型能够起到固定财产传承走向,避免家庭纷争,维护家庭和谐的作用。